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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荣誉

1994年:被中共汕头市委、汕头市人民政府评为:“汕头市民间先进企业”。
1996年:被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:“1995年度印刷商标信得过单位”。
1997年:被 中共汕头市金园区委员会评为:“1996年度经济工作先进单位”。
1998年:被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:“1998年度印刷商标信得过单位”。
1998年:被贵州遵义卷烟厂评为:“1998年度质量优良单位”。
2000年:被汕头市出版发行协会评为:“副会长单位”。
2000年:被贵州遵义卷烟厂评为:“2000年度质量优良单位 ”。
2001年:被中共汕头市委员会评为:“2000年度纳税大户”。
2002年:被中共汕头市委员会评为:“2001年度纳税大户”。
2002年:被贵州遵义卷烟厂评为:“2002年度质量优良单位”。
2003年:被中共汕头市委员会评为:“2002年度纳税大户”。
2003年:被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评为:“汕头市金平区优秀民营企业”。
2005年:被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评为:“2005-2006年度 文明企业”。
2005年:被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员会评为:“汕头市金平区重点骨干企业”。
2005年:被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办公厅评定为:“在2004年度中华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中营业收入总额列第929位”。
2005年:广东省科技厅根据《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》,经审核,壮丽公司具备民营科技企业资格,
  评定为:“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”。
2007年:被汕头市科学技术局评为:“汕头市民营科技企业”。
2007年:被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评为:“2006年AAA企业客户”。
2008年:被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评为:“2007年AAA企业客户”。
2008年:被汕头市国税局、汕头市地税局在纳税信用等级评选中评为:“A级纳税人”。
2008年: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、广东省财政厅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评为:“高新技术企业”。
2009年:被中共汕头市委评为:“2008年度纳税大户”。
2009年:被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评为:“2008年度AAA企业客户”。
2009年:被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评为:“副会长单位”。
2009年:陈蓬生总经理经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第六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为:“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副会长”。
2009年:被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批准为:“单位会员”。
2010年:获得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颁发的“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”
2010年:被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评为:“2009年度AAA企业客户”。
2010年:被汕头市国税局、汕头市地税局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:“A级纳税人”。

2011年:河北中烟工业公司通过对壮丽公司基本经营资质、价格、产品技术及研发能力、质量和质量管理、服务等五个方面的评审,
  认为企业符合河北中烟合格供应商标准,被评定为:“合格供应商”。
2011年:被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评为:“2010年度AAA企业客户”。
2011年: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、广东省财政厅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为:“高新技术企业。”
2012年:壮丽公司2011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0万元。被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员会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评为:“纳税大户”。
2012年:壮丽公司研发生产的“高阻隔性彩饰镀铝转移纸包装片材”产品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:“201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。”
2012年:壮丽公司研发生产的“烟标专用自动品检机”产品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:“201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。”